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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这面锦旗,一定要送给远安县检察院

【字号:    】        时间:2022-03-28      


本网讯(通讯员 向海艳)“检察长,我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们,你们的辛勤付出,解决了我们的困难,换回了企业一千多万的损失,无论如何,一定要收下这面锦旗。”2021年12月10日,福建省透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禄辉驱车一千多公里来到远安县检察院,紧紧握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并为该院送上“护航企业发展 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

据悉,2015年10月,丁某某等6名被告人通过虚构当阳市“天下关公文化旅游城”御湖园7-10#楼工程建设项目部部分账目、隐瞒合伙关系,将投资款变为借款等方式向当阳市人民法院起诉,使当阳市人民法院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作出民事判决,非法占有福建省透堡公司财产1250余万元。

2020年11月,丁某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送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名被告人均不认罪认罚。该案件民刑交叉,涉及诈骗、虚假诉讼等行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证据卷宗达40余册。承办人加班加点审查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同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查证据10份,主动自行补充侦查证据6份,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检察官多次对被告人释法说理,最终主犯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全部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1年2月,该案被提起公诉。

2021年8月19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一审判决后除丁某某以外;其他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2021年11月9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目前,已扣押赃款200万元,将返还被害单位,下一步将启动民事审判监督、执行回转等程序,进一步为福建透堡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该案的成功办理展现了检察机关落实“六稳”“六保”,尽心尽力服务市场主体的担当作为。鲜红的锦旗和真挚的感谢是被害企业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是检察机关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今后,该院将持续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公正司法,拓展服务,全心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远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