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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监督共识,共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2-09-21      

 本网讯(通讯员 陈彦博)为学习并贯彻落实《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精神,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近日,远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副检察长侯照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刘爱东列席远安县法院审委会参加专题学习研讨。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会议纪要》内容,针对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问题交流探讨、交换意见,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纪要》达成一致意见。在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形成共同举措:

建立案卷借阅绿色通道,支持卷宗一并移送、扫描、拷贝,明确了检察机关借阅法院的审判、执行案件的正、副卷宗的审批手续和借阅方式以及卷宗的保密主体责任,由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对接案卷借阅事宜。

健全检察建议沟通落实机制,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前应充分听取主审法官意见,共同提升检察建议内容质量。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的受理、办理及结果反馈程序,法院在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将检察建议监督事项纳入该院审判委员会议题进行集体研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向检察机关回复。

共同推动虚假诉讼联防联治,检察机关对查明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法院应强化协作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进一步拓展检法协同合作领域,在案情沟通、检法协作、执行配合等方面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创新机制,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远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表示,《会议纪要》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实践,也是全市法院依法接受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县法院要深入学习《会议纪要》,主动与检察院对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远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就《会议纪要》的落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明确共识 努力打造法治共同体此次学习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的有益实践,法检两家应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加强协作,推动《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二要能动履职 回应新时代司法需求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更强烈,但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三要加强沟通 提升检察监督实效法检两院要以《会议纪要》的实施为契机,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相关工作规程,通过实践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此外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业务学习上不断探索,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

下一步,远安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远安县法院的配合协作,落实《会议纪要》的制度机制,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远安、法治远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