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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检察听证员库” 推进检察听证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

【字号:    】        时间:2022-08-10      

本网讯(通讯员 江丽)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远安县检察院组建“检察听证员库”,来自社会各界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职业律师等25人受聘成为首届检察听证员。

7月27日,远安县检察院举行首届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干警及听证员参加仪式,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照华主持。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明华宣读了听证员聘任决定,并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针对检察听证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听证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院领导为听证员颁发了聘书,听证员签订了检察履职保密协议书,听证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为聘任活动致辞,并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活动的建议和期盼:

一要强化自觉,推动检察听证落地生效本院各业务部门要围绕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尽快制定听证工作计划,积极邀请听证员参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案件审查活动,全面落实“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扎实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二要规范有序,提升检察听证功能质效要细化落实检察听证各项规定,确保各个环节的规范、严谨。在组织听证前,要充分沟通,让听证员了解案件为什么要听证、听证什么、怎么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要探索多维度展示与听证争议焦点密切相关的证据,保障听证员在全面了解问题症结的基础上依法独立发表听证意见。在听证结束后,要将听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写入案件审查报告。同时,还要把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纳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范围。

三要联系实际,强化检察听证选用衔接选好听证员是听证员库建设的第一步,组织听证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听证才是关键。听证员来自社会各个领域,拥有不同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听证拟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邀请听证员,使听证员的专业性、中立性与案件听证的需求紧密衔接起来,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

四要细化措施,加强检察听证服务保障听证员库建成后,要精准、精细地做好组织、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为听证员全面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在时间安排、听证方式、知情保障等方面,要考虑听证员需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平台,为听证提供便利,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多方智慧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远安县检察院将与25名听证员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应听尽听”原则,“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