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远安县检察院重点围绕“致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相融与共、整体落实,真正实现“1+5 >6=实”,共同呵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
品牌实践:
一、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整合普法资源
远安县院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象的特殊性,不断在工作室、办案区、教育基地等建设上加大投入,丰富教育载体。
1.成立“远方工作室”。高标准、高规格建设专门的未检办案区和心理咨询室、训诫室等未成年人办公场所,室内配置了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沙发、墙画、书籍等设施。
2.建成“致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投资100余万元,建成全县唯一集合成长引领、法治宣讲、警示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场所。基地总面积380平方米,设有引领篇、警示篇、自护篇、阳光篇、公益篇5个板块14个小节,展板50余块,采用声光电、视频音像、创意造型、互动体验空间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安全成长教育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关注。
2021年12月,“致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宜昌市第五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022年6月被远安县委推荐参与宜昌市“法治惠民”创新品牌项目评选活动。
二、打造专业“未检”团队,提升工作质效
认真贯彻最高检、省院关于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未检队伍,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人才支撑。
1.精选配优人员力量。设立了未成人检察工作办案组,配备具备专业素质的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其中2人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为充分发挥“致远”教育基地作用,精选5名年轻干警,作为宣讲员系统培训;高规格配备普法队伍,形成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为主的17人法治副校长队伍。
2.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学习作为提升未检队伍素能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结合实际工作,以工作经验交流、案例实战训练、现场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提升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先后进行各类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30余次。积极创先争优,树立先进典型,未检部门被评为远安县“巾帼建功突出单位”,其中1人荣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突出个人”、1人获得“宜昌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表现突出个人”称号、1人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评为“远安楷模”,多人被评为“三八红旗手”。
三、注重四个结合,形成教育合力
紧扣以案释法和全民普法两个着力点,注重四个结合,不断更新普法教育内容、丰富普法教育形式,有效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合力。
1.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远安县院精选五名法治宣讲员,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广泛开展“法治巡讲”活动。根据学校、社区需求,有针对性开发了防范校园欺凌、性侵、诈骗、毒品等“课单”,精心制作PPT课件,根据各校“点单”要求提供法治课等法治服务,开展“法治巡讲”20余场次,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在走进校园、社区的同时,邀请学生、教师代表前往我院“致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参与庭审观摩等活动。今年,“致远”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受教育师生500余人。
2.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开展法治巡讲、基地教育等线下活动的同时,远安县院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云课堂”等形式,进行线上活动,极大拓展了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制作《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为主题的网课视频,通过网络云平台,为全县千余名中小学生传达检察机关的关爱。
2022年6月,将“致远”法治教育基地展播录制成光盘,在全县中小学推广播放。
3.常规活动与专项活动相结合。远安县院在办案过程中,以及每年“六一”儿童节、“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常规普法宣传,同时注重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妇联、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协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等系列专项活动10余次。
与教育局、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法治护航校园行》活动,精心编印未检宣传册5000余份、《让我们与爱同行》宣传片100余张,一起发放到全县中小学,向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4.普法与关爱相结合。在开展各类普法教育的同时,远安县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第二导师”“爱心妈妈”“阳光家园”等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与留守、闲散、流动、刑释解教、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该系列活动已坚持开展近10年,一大批未成年人在检察干警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
四、实现“四检合一”,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远安县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集中统一办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四检合一”,创新进取、能动履职,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1.全年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协调教育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专业力量,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综合救助,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共申请救助资金20余万元。
2.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我县部分幼儿园食堂因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食品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我院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教育局依法履职,促进幼儿园食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今年,未检部门、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针对发现的校园周边店铺未规范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的问题,及时与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促进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使上述问题得到整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3.重视溯源治理,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促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共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2021年在办理一起校园性侵案件中,发现该校在管理中存在漏洞,在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向县教育局及该校制发书面检察建议,得到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针对我院提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整改,并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教育培训活动。
五、以“我管”促“都管”,助推保护大格局
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为载体,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1.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
通过组织座谈会、进社区开展宣传、逐案反查等形式,加强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今年,通过办案发现医生接诊中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遂向该医院及卫生健康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卫生健康局依法履职,促使医院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到位,自觉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
2.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促进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今年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履行监护、教育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发出《督促监护令》三份,同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对家庭教育开展指导,促进监护人依法承担监护教育职责。
3.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办案,促进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今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组织代表、学校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听证、不起诉决定书宣告送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公益诉讼等活动9次,促进公平公正办案及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