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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庭审并监督评议

【字号:    】        时间:2020-05-30      

 本网讯(通讯员 付家新)5月26日,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邀请辖区内2名人民监督员观摩了该院提起公诉的单位行贿罪一案庭审,对检察官的表现进行监督评议。

该案是一起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件, 被告郭某某出庭受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冷静,缜密严谨,针对指控的犯罪逐一举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予以答辩。由于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庭审达到预期,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民监督员全神贯注,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观摩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官在法庭庭审现场进行座谈, 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曾晓波、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陈光文围绕公诉人的语言表达、法律适用、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评价,一致认为公诉人语言表达畅流,讯问及答辩思路清晰,充分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庭审技巧和出色的应变能力,有效地指控了犯罪。

在肯定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效果好的同时,对公诉人在出庭中做足释法说理,让法律刚性及司法公正直抵人心,以及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公诉队伍的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找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切入点,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开展体现检察工作特色的监督活动,推进司法规范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