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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听取对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

【字号:    】        时间:2019-09-20      

     为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 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920,远安县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2019年受理办结的危险驾驶案类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听取对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

参加评查前,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董明华领学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次评定标准”和该院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详细讲解了评查程序、评查内容、评查等次把握和评查结果应用,该院还为3位评查员配备了法律书籍和资料。

评查员依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流程,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评查坚持全面、客观、准确评查的原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8个方面,对2019年受理办结的10件危险驾驶案进行评查,逐项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然后,各评查员对所评案件作出评查结论,独立评定了案件的质量等次。

通过认真阅卷、查看相关法律规定和询问情况, 评查的案件未发现错诉、漏罪、漏犯、以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等质量问题,以及引发涉检信访、违纪违法办案等情形, 所参评案件均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会上,各评查员还对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曾晓波、张克平、陈光文三位评查员在肯定该院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办案的同时,对评查中存在的简案诉讼时间过长、效率不高、以案释法,参与社会治理不够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并对今后建议要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的理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注重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追求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的完美精准,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

据悉,该院还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董明华强调要求要提高对出台此《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扩展和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