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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普通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审判、监管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任务。
近年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按照省院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建设,多渠道深化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
我们将充分发挥网站的各种功能,努力扩大检察网络的辐射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规范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动态;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检务公开权威发布平台的作用,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将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化作检察工作前进发展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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